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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08-4-13 9:24:34 【字体:小 大】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于福建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

二、学校校址

目前学校有三个校区: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杜园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杜园118号

螺洲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街12号

三、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区当年招生计划本。普通高职三年制,高职单招二年制。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最低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2、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5、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考分高低、综合素质给予安排录取专业。

七、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原则,自觉接收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1-87881026  邮编:350003  E-mail:jjjc@mitu.cn )  。

八、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教育部电子注册。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高招办网站和我院网站上公布。

十、收费标准

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详见招生计划);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在500—800元/年之间。

十一、奖、贷学金制度和勤工俭学办法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特困生给予特困补助,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同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  吴老师   黄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866081  87833394(兼传真)    

     学院网址:www.mitu.cn          邮箱: zs@mi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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